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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漳专纪要〔2007〕3号 关于校区体育运动场馆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作者:校区办    公文来源:校区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7

    2007年4月13日上午,在漳州校区主楼10楼会议室由校区管委会副主任郑树东主持召开了校区体育运动场馆管理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分析了校区体育运动场馆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就相关单位如何共同做好管理工作进行部署。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要把“安全第一,服务第一”贯彻到校区体育运动场馆管理工作中

(一)校区体育运动场馆面向全校师生开放,要进一步提高其使用率,让更多师生使用运动场馆资源,达到强身健体、提高身体素质的目的。

(二)校区体育运动场馆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要树立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运动器械操作,共同爱护运动器械和场馆,共同做好体育运动场馆的管理工作。

(三)校区资产后勤办要加强对校区体育运动场馆水电等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四)校区保卫办要把校区体育运动场馆纳入安全保卫工作中。

(五)南区运动场所原则上由嘉庚学院使用和管理。

二、申请设立校区体育运动场馆勤工助学岗位,由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协助做好体育运动场馆管理工作

(一)由校区资产后勤办负责,按运动项目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向校学生工作处、嘉庚学院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专用于协助校区体育运动场馆开放时间的管理工作。

(二)由校体育教学部、嘉庚学院体育教学部、校区学生办、校区资产后勤办共同组织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的面试和聘用工作。

(三)由校体育教学部、嘉庚学院体育教学部共同组织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的体育运动指导培训工作。

(四)由校区资产后勤办负责拟定勤工助学岗位职责、管理及考核办法。

(五)校区体育运动场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校区资产后勤办负责。

三、进一步加强校区体育运动场馆的管理工作

(一)校区体育场馆在保证学校体育教学、群体竞赛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全校师生员工开放,师生员工凭校园一卡通或工作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出入体育场馆,其他任何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

(二)各单位、各部门需使用校区体育运动场馆开展活动(含需使用大功率电源),应至少提前三天报校区资产后勤办协调、审批。如属大型活动,须经校区管委会审批。开展活动,要符合校区有关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

(三)北区田径场、室内体育馆二楼原则上不允许举办文艺晚会;若需使用,需经校区管委会批准。

(四)凡进入体育场馆内的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疏导和管理,按指定时间、地点活动,不得损坏学校体育运动器械和场所。

体育场馆非开放时间,请勿擅自入内,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若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五)规范校区高尔夫球练习场的管理工作

1.在校区高尔夫球练习场打击区设安全警示标志,划分安全区和打击区,该工作由校体育教学部负责,校区资产后勤办协助;

2.由校体育教学部、嘉庚学院体育教学部、校区资产后勤办协同制定高尔夫球练习场的教学器材使用、师生训练规则等管理制度,敬告周知。

3.校区高尔夫练习场实行分场次开放,分场次进行教学或练习,每场之间有间隔时段,间隔时段供练习者捡回高尔夫球。

(六)校区室内体育馆根据运动项目分类管理,二楼原则上作为羽毛球教学训练场地,篮球教学与训练以室外场地为主。

(七)游泳中心应根据季节变化调整开放时间,坚持实行凭校区医院健康卡、校园一卡通刷卡进出的管理办法。

(八)每学期开学前,校体育教学部要对校区足球场、网球场、篮球场和排球场等室内、外体育运动场地和设施进行检修,使之安全常态,校区资产后勤办给予协助。

四、由校区体育运动场馆管理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区体育运动场馆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区资产后勤办。 

五、校体育教学部承担校区体育运动场馆体育器械维修维护、更新费用;校区高尔夫球练习场安全网的维修改造由校体育教学部向有关部门提交报告。

六、会议还要求校区体育运动场馆管理小组、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及使用场馆的人员,要注意节约水电,杜绝浪费现象发生。要求校区学生办和校体育教学部要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以加强对在校区的体育特招生的管理。

出席会议人员:郑树东、林致诚、高忠华、林盛铨、

周一钦、黄冠华、陈  华、刘立荣、

戴莉华、黄  明、林庆斌、张福中、

洪泽龙

记录人:邱  媛

                                                   厦门大学漳州校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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