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
根据学校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结合校区实际情况,现将校区国庆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10月1~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10月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10月4日(星期三)、10月5日(星期四)、10月6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上班。
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全校课程调整做如下安排:
10月4日(星期三)课程调至9月30日(星期六)
10月6日(星期五)课程调至10月8日(星期日)
9月30日(星期六)课程调至10月4日(星期三)
10月8日(星期日)课程调至10月6日(星期五)
新生10月8日休息,从10月9日(星期一)开始正式上课。
二、放假期间(10月1~7日),校本部往返漳州校区工作车船交通安排时间、地点不变,即往、返各一班,具体是:校本部8:00发车,厦门旅游客运码头8:20开船;漳州校区17:10发车,漳州港码头17:30开船。请将车船交通安排通知本单位全体人员,并严格遵守有关乘车船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国庆期间,新生军训不放假,校区学生口和有关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军训的有关工作。
四、放假期间,校区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泄密等事故发生,要加强本单位人员外出安全及游泳安全教育。校区各单位将值班表在9月29日前报送校区办2份,保卫办1份;校区办要将校区国庆节放假期间值班安排表一式三份报学校办公室、学校总值班室和保卫处。
五、校区保卫办要加强执勤值班,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校门管理、公寓园区安全管理,做好校区各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区安全稳定。
六、校区学生口要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离校请假审批制度,做好学生外出和返校登记;同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以活跃校园的假期生活。
七、凡组织的学生活动,都必须提前2天报告学生办、团工委和保卫办,以策安全有序。
八、放假前,校区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全校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特此通知。
漳州校区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