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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关于发放2004年防暑降温费的通知

时间:2006-10-31 来源:转贴 浏览:

全校各单位:

我校2004年的防暑降温费参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厦财文[2000]24号)规定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5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20元。

二、发放办法:从6月起每月随工资发放,共发五个月。

三、临时工按实际工作时间以每人每月75元计算,于9月7日前将名单报送劳工科审核。

四、独立核算单位是否参照执行,自行决定。

厦门大学人事处

二00四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