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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漳州校区关于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06-10-31 来源:不详 浏览:

校区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04年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2004)厦大办4号]文件要求,结合校区的实际情况,现就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暑假从7月4日起至9月10日止。根据学校在暑假期间的工作原则和校区的实际情况,校区各单位都应为教学、学生管理、行政、基建等工作做好正常的保障和服务工作,尤其是校区几个基础实验室的建设、改造和搬迁。应利用暑假为新学期开学的宿舍调整、迎新、军训等各项开学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校区要求各单位的负责同志应切实安排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坚守岗位,确保每天本单位各岗位正常开展工作。在此前提下,各单位可从7月12日(星期一)至8月31日(星期二)止安排工作人员轮休,轮休时间掌握在三周以内。

9月1日(星期三)校区全体工作人员正式上班,9月2日召开校区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对新学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校区全体工作人员均应遵守上述规定,不得提前放假或随意延长假期。确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请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暑假期间本单位人员轮休安排表一式两份送至校区办公室张晗处。

二、校区各单位要利用期末及假期时间做好新学期迎新、军训等各项开学准备工作

(一)各工作小组要根据迎新工作协调组的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迎新工作方案,并于7月2日前一式两份送至校区办公室邱媛处。

(二)校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协同校区学生办、团工委做好宿舍调整、迎新、军训等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放假前要根据学生办、保卫办制订的《校区暑假安全通知》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游泳安全、外出安全及留校学生应注意的有关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假期宿舍管理,暑假学校学生必须3人同住一间,确保学校学生的安全。组织安排学生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留校学生的暑期生活。

(三)保卫办要认真安排做好假期校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区安全稳定。

(四)资产后勤办要与后勤集团校区服务办、学生办、团工委密切配合,在7月3日前完成现有五个园区的学生宿舍的空调安装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新建学生宿舍的空调安装工作。要做好假期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和饮食卫生。

(五)校区2003级学生应于9月10日晚之前全部返校,11日上午7:00在田径场集中召开早会,举行开学式及作宿舍调整搬迁动员,11日办理报到注册,13日正式上课。

(六)7月3日至9月6日(周六、周日除外)校本部往返漳州校区工作车船交通安排时间、地点不变,即校本部8:00发车,厦门旅游客运码头8:20开船;漳州校区17:10发车,漳州港码头17:30开船。请将车船交通安排通知本单位全体人员,并严格遵守有关乘车船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泄密等事件发生。要加强本单位人员外出安全及游泳安全教育。放暑假前,校区有关部门要对全校区进行安全保卫检查、督促,杜绝隐患。

以上各项要求,请校区各单位妥善安排,确保校区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的暑假。

漳州校区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