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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厦门大学关于节约用电的通知

时间:2006-10-31 来源:转贴 浏览:

厦大综 〔2004〕67号

厦门大学关于节约用电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厦府办〔2004〕178),为缓解目前电力供需失衡的矛盾,希望各单位增强节能意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此特制定以下规定:

1、节假日、双休日嘉庚主楼会议室原则上不安排会议。

2、凡使用中央空调的单位,应将空调控制在合适的温度,做到人离空调关,在空调运行时不得开窗。

3、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尽量使用自然光源。

4、有热水器的单位实行定时管理。

5、下班后关闭所有的办公电源。

6、关闭夜景灯、霓虹灯和招牌灯等照明灯具。

7、路灯一律延迟开启,提前关闭,并尽量减少开启的盏数。

学校办公室、节能办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厦门大学节能领导小组(代章)

二○○四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节约 用电 通知

主送:

全校各单位

厦门大学办公室 2004-07-0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