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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关于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06-10-31 来源:转贴 浏览:

(2004)厦大办17号

关于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校历,本学期寒假从2005年1月23日起至2月19日止,2月21日(星期一)起正式上课。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

1.2月18日为三至五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注册时间;

2.2月19日为一、二年级本科生注册时间。

全校师生均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定,如因事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寒假期间,全校各单位的负责同志应切实安排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为教学、科研和科技产业化等工作做好正常的保障和服务工作。在此前提下,各单位可以从1月27日(星期四)起至2月16日(星期三)止,安排干部、职工轮休,2月17日(星期四)起正式上班。请各单位于1月21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带班领导名单一式两份报送至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三、宣传部、学生处、漳州校区管委会、工会、团委会要研究安排好寒假留校师生文娱活动和其他活动,资产后勤处和后勤集团应认真做好假期后勤保障工作。

四、全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泄密等事件发生。

五、放假前,各单位按卫生包干区,安排一次室内外卫生大扫除,干干净净迎新春。

厦 门 大 学 办 公 室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作息时间 通知

主送:

全校各单位

厦门大学办公室 2004-12-3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