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04-12-31 17:42:36
全校各单位:
现将2004年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意义
对的工作进行考核,正确评价党政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是加强党政队伍建设和管理、健全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激活竞争和激励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工作,对于激励和督促我校党政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考核结果也是党政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个人晋升、聘任、奖惩及调整工资待遇等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的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以下三类岗位受聘人员:
1.学校党政管理岗位受聘人员(含流动编制人员);
2.学校任命的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后勤集团高层管理人员;
3.学校工勤岗位受聘人员。
厦门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厦门大学后勤集团所属各单位聘用人员由公司(集团)自行组织考核。原属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三、考核的依据和要求
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本单位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考核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
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本年度的考核工作,学校将对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检查。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科级及以下党政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各单位聘任委员会(聘任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副处级及以上管理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副处级及以上管理干部须对本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写出述职报告,经各所在单位聘任委员会(聘任小组)评议并签署评议意见后,于2005年1月15日前交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
按学校文件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各单位考核优秀的人员所占的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在现有在岗人数(须扣除由学校考核的人数)的15%以内。
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下一期聘任及晋级、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的时间安排和相关材料
1.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须召开本单位教职员工会议,传达本通知精神,布置本次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须于2005年1月15日前全部结束。
2.请各单位从人事处网页下载《厦门大学职员年度考核表》、《厦门大学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表》、《厦门大学教职员工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厦门大学2004年职员和工勤人员考核情况统计表》填报,并在2005年1月18日前把上述表格一式二份送交人事处人事科。
人事处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厦门大学2004学年职员和工勤人员考核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下载:厦门大学职员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厦门大学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表.doc
附件下载:厦门大学职员年度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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