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科级干部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决定,将公开选任学校部分单位的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单位 岗位 级别人数
纪委秘书正科级1
学校办公室秘书科级3
组织部秘书科级1
宣传部秘书科级1
学生处管理科科长正科级1
教育科科长正科级1
离退休处秘书科级1
人事处秘书科级1
人事科副科长 副科级1
劳工科副科长 副科级1
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秘书科级1
教务处秘书科级1
科技处综合科科长正科级1
考试中心秘书科级3
招生办秘书科级1
保卫处政保科科长正科级1
基建处施工管理科副科长副科级1
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秘书科级1
事务管理科科长正科级1
校团委 副书记正科级1
校工会秘书科级1
校友总会服务部主任科级1
办公室主任科级1
漳州校区保卫办秘书 科级 1
财务办秘书科级 1
学院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2
学院党务秘书(党务人事秘书)科级 10
学院秘书科级13
全校学生工作站主任、团委书记正科级7
学生工作站副主任、团委副书记副科级7
团委书记 科级1
南洋、教育、台湾研究院 总支副书记正科级3
南洋研究院办公室主任科级1
微机电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科级1
医院办公室主任副科级1
二、 选任工作的原则
干部选任工作要按照《厦门大学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能上能下的原则。
三、任职的条件和资格
任职人员应具备和符合《厦门大学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资格和要求。
四、选任工作的具体程序
1、报名
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向党委组织部报名,各单位也可向党委组织部推荐。每人可以报2个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 6月9日
2、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依据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和被推荐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3、组织考察
干部考察组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4、任命
党委组织部将考察情况向科级干部考核聘任领导小组汇报,由科级干部考核聘任领导小组讨论干部的任用,并向党委常委汇报。
附件:《厦门大学科级干部竞聘报名表》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