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校区宣传报道工作,经校区领导同意,决定评选校区2006年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并在4月底召开的校区2007年宣传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6名。
(二)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分子34名,具体分配为:
1.学生工作站:各3名,计15名;
2.校区学生会等四个学生机构:8名;
3.校区学生记者站:6名;
4.嘉庚学院:3名;
5.校区学生导游队:2名。
6.国际学院、印度留学生等视申报情况确定表彰名额。
二、评选办法与要求:
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优选的办法,具体办法是:
(一)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由校区宣传报道组成员根据工作情况自行申报,经宣传报道组审核;报校区办确定推荐人选。
评选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
2.热爱宣传工作,有较强的宣传意识和责任心;积极组织、参与校区宣传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3.收集、报道宣传稿件数量全年不低于10篇,稿件被采用率高。
(二)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1.校区五个学生工作站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分子由各学生工作站组织推荐人选;
2.校区学生会等四个学生机构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分子由校区团工委组织推荐人选;
3.校区学生记者站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分子由校区办组织推荐人选;
4.嘉庚学院的宣传工作积极分子由嘉庚学院党总支组织推荐人选;
5.校区学生导游队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分子由校区办组织推荐人选。
6.国际学院的宣传工作积极分子由国际学院组织推荐人选;
7.印度留学生的宣传工作积极分子由医学院组织推荐人选;
评选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
2.热爱宣传工作,有较强的宣传意识和责任心;在组织参与校区宣传活动中表现突出,得到好评。
3.收集、报道宣传稿件数量多,质量较高,时效性较强。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5.2005级、2006级学生均可参评。
三、推荐、表彰与奖励:
1.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需填写《厦门大学漳州校区2006年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积极分子)申报表》(见附件),于4月23日(下周一)上午九点前报至校区办杨琳处(电话:6288256),逾期不候。
2.由校区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就推荐人员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送校区领导审批。
3.由校区党工委对获奖的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先进个人每人奖励人民币200元,积极分子每人奖励人民币100元。
附件一:《厦门大学漳州校区2006年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二:《厦门大学漳州校区2006年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分子申报表》
校区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