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新闻

关于爱护公用自行车的倡议书

时间:2010-12-24 来源:校区办 浏览:

校区公用自行车投入使用至今,极大方便了师生们的出行,受到了师生们的好评,被亲切地称为“小绿”、“小黄”。在使用过程中,师生们都认真遵守“不出校门、不进园区、不上锁、不载人、按规定停放”的规定,许多学生志愿者还自发开展了一系列爱护公用自行车的活动,以实际行动关爱“小绿”和“小黄”,营造爱护公物的良好氛围。但是近期,校区陆续发现公用自行车被恶意投入湖中或刹车把被故意折断,“小绿”、“小黄”被喷漆变成“小红”或者“小白”后占为己有的现象。极个别人的这种恶劣行为,已严重扰乱校园公共秩序,破坏校区公益事业,损害了校区师生员工的利益。

私自上锁

恶意改色,占为私用

恶意破坏,投入湖中

恶意破坏,折断刹车把

占用道路

爱护公共设施,维护校园和谐,是每一位厦大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为了继续营造方便、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倡议大家共同爱护“小绿”和“小黄”,若有发现任何破坏“小绿”、“小黄”及其他公共物品的现象,及时向校区保卫办报告,电话:0596-6288111。

厦门大学漳州校区管委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